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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宪法明确规定,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“组成部分”,而不是“补充”。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,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。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,应当依法追究,让其付出相应代价,但是“稳企业、保就业”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,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。对于民营企业来说,企业负责人很关键,如果不审慎对待,可捕可不捕、可判实刑可判缓刑,捕了、诉了、送进监狱,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,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,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。依法不捕、不判实刑,在依法办案前提下,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,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、管控,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,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。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,以丰富的检察实践,助力刑事追诉立法、司法、执法不断健全完善,适应经济社会更好、更稳、更高质量发展。微信营销的案例
微信营销的案例二、中乌建交35年来,双方本着平等相待、互利共赢的原则,推动双边关系持续向前发展。两国历任国家元首均举行会晤,双方建立牢固政治互信。此次访问期间,习近平主席同拉卡列总统就双边关系、中拉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举行了富有成果的会晤,成为两国关系新的里程碑。国务院总理李强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分别会见拉卡列总统。微信营销的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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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上诉人陈次平、李志强、韩进忠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,贩卖毒品,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陈次平虽有立功表现,但其贩卖毒品数量大,社会危害性极大,罪行极其严重,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。李志强系累犯和毒品再犯,韩进忠系毒品再犯,主观恶性深,应从重处罚。三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。原判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。审判程序合法。遂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《微信营销的案例》